• 律师简介
    王志刚律师,先后毕业于山东政法学院和山东大学,现为山东开正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,中国民主建国会会员、中国法学会会员、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、山东省青少年公益律师服务团成员、济宁市政法系统法律咨询专家。秉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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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执业信息
    执业地区:
    山东省济宁市洸河路建筑设计大厦4层
    执业律所:
    山东开正律师事务所
    律师职务:
    合伙人律师
    执业证号:
    13708*********004
    擅长领域:
    刑事案件 损害赔偿 债权债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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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服务信息
    可信认证:实名、执业、平台
    客户好评:25
    已服务:1205
    响应时间:一小时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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客户评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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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4
    很感谢您,让我有了信心。这样我就会去讨回说法的
    2012.09.19 来自匿名用户
  • 4
    谢谢答复。我还是觉得仲裁庭和酒厂是有责任的。仲裁庭可以自行决定让我当庭做出修改。酒厂在收到莱阳市酒厂的开庭通知,应该拒绝开庭。你接受了开庭通知,人也来了,也开庭了,难道不是默认莱阳市酒厂就是莱阳市酒厂有限责任公司吗?我看了有些主体错误的案例,发现都是投诉的对象搞错了。像我这样的情况的几乎没有,有的是漏写了一个字,还有错别字,法官是自行决定的,没有影响开庭。
    2012.03.01 来自匿名用户
  • 5
    感谢律师的帮助!
    2019.09.02 来自匿名用户